上海市政府日前印发《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该政策通过简化流程和优化服务,旨在为海外人才提供便捷的工作与生活保障,促进上海的国际化发展。核心内容有:
一是明确主证适用对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特殊才能的海外人才,包括: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外国高端人才及其他外国专业人才、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专业人才、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专业人才。特殊才能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才工作局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二是明确随员证适用对象。主证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18周岁或高中在读的子女可申请随员证。
三是明确证件功能与期限。持证人可在上海工作、生活并享受相关待遇(如居留许可、社会保险、子女教育等)。证件有效期限分为1-5年和10年。在临港新片区、张江科学城等特定区域工作的外籍留学人员可直接办理10年有效期证件。四是明确申请流程与材料要求。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提交申请,用人单位需确保材料真实性;持有A类来华工作许可的外国人可直接申领主证,家属可同步申请随员证。所需材料包括申请表、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居留许可等)、学历学位证书、本市住所凭证、健康证明、劳动合同及完税证明等。
来源:浙江省驻沪办分享 2025--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