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委托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比选采购确定供应商。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云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2024年办公区和周转房零星修缮项目。
2.比选编号:
3.服务范围:具体范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基本情况:办事处云南大厦7楼、8楼办公区和28楼、29楼干部职工周转房2023年部分修缮后效果较好,但因资金局限未能全面修缮。目前,需要进一步修缮的地方主要有:7楼办公区卫生间、茶水间、档案室、过道,8楼会客厅墙裙、餐厅窗帘、厨房间、洗碗间、卫生间,28楼装地毯的6个房间,29楼7间临时宿舍。主要问题是设备故障、门窗破损、下水堵塞、地毯霉变、墙裙墙体虫蛀、腐烂、脱落、屋面漏水、窗帘变色虚脱等。根据2024年资金安排和修缮计划,现组织实施办事处2024年度零星修缮项目。
5.项目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88号云南大厦。
二、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现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对办事处云南大厦7楼、8楼办公区和28楼、29楼干部职工周转房指定范围进行零星修缮,具体详见《云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2024年度零星修缮预算报价表》。
被邀请供应商在收到邀请函后至比选文件的获取截止时止,自行前往实施现场查看工程量,需自行考虑项目实施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投标报价费用在实际工程量中没有体现,将在合同价款结算时扣减相应费用。
三、服务要求
1.本修缮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牌、质量应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是全新的,使用前须提供样品并经采购人验收同意,施工所用材料须与样品保持一致。
2.供应商应具有类似项目历史经验,能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人员配置和优质服务。
3.施工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能够按照施工要求到位执行项目进度,遵守采购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4.供应商施工技术和工艺流程应符合国家现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技术质量标准,提供的货品应注明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工艺,材料均不存在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掺假、冒牌、作不实虚假标记及广告、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情况。
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签约授权书原件等一般性证明文件。
7.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供应商实施本项目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10.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包修服务。
四、项目期限
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完工并交付使用,延期将按规定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具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五、售后服务
质保期为交付使用后1年,质保期内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合同付款方式
1.预算费用:本零星修缮项目总预算经费17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包含供应商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物业收取的装修管理费、垃圾外运费等)。
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本项目分期付款。
(1)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生效日起15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70%;
(2)本项目工程量完成80%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20%;
(3)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尾款。
七、采购方式
本项目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采购,有意向者可向代理机构垂询报名。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
联系人:高也
电话:021-55699898-8079
传真:021-55699898
电子邮箱:739662351@qq.com